伊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2026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经函〔2026〕55号)文件要求,经村、乡(镇)两级验收公示后,并由伊州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小组通过入户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抽检核实,符合项目实施要求,验收合格。现将伊州区2026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三批验收结果及拟拨付项目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2日-1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有异议,可向伊州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902-2306156。如无异议,将按规定程序申请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附件:
伊州区2026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及拟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公示表(第三批)
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