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结合伊州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伊州区教育局组织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督导评估小组,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于2025年9月23日对哈密市第十三中学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督导评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办法》第十二条“教育督导委员会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的要求,现需在伊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子以公示《关于对哈密市第十三中学高中办学质量评价终结性督评结果报告》。
附件:
关于对哈密市第十三中学高中办学质量评价终结性督评结果报告
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