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伊州区国有农用地承包费减免工作属于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要求,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及时调整决策草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伊州区国有农用地(耕地、园地)承包费减免决策公布如下:
1.对2020年至2022年涉及退地减水且土地已复耕的国有农用地,免收其2023年至2025年承包费;
2.对2025年参与轮作休耕的国有农用地,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承包费由440元/亩·年减至150元/亩·年。
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