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现行伊州区国有农用地(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承包费为440元/亩·年,已执行6年,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为加强农用地管理,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国有土地利用价值,对伊州区现行国有农用地(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承包费进行调整。
伊州区国有农用地(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承包费调整工作初步研究论证成果已完成,现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针对成果进行听证,欢迎广大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6年2月27日前向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于2026年3月4日前向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申请领取听证材料。
一、听证事项
对《伊州区国有农用地(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承包费调整工作的成果(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实用性进行听证论证。
二、听证时间
2026年3月12日(星期三)上午11时(北京时间)。
三、听证地点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5楼会议室(哈密市伊州区爱国南路4号)
四、听证代表报名事宜
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伊州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熟悉哈密市伊州区国有农用地承包出租的相关情况,关注本区经济发展状况者优先。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工作日9:30-19: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
报名地点: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耕保科(哈密市伊州区爱国南路4号)联系电话:0902-2257138。
五、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伊州区实际情况,对本次国有农用地(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承包费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或所从事的工作、职务等基本情况。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五)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六、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可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及新闻媒体列席。
(二)如需查阅《伊州区国有农用地(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承包费调整工作的成果(征求意见稿)》可联系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
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听证代表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族 别 学 历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听证参加人 村民代表( )、承包户代表( )、 声明:本人符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自愿报名,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类别(√)
土地开发企业代表( )、人大代表( )、
政协委员( )、相关部门( )
乡镇、街道、园区( )、律师( )
新闻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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