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伊区政办发〔2026〕37号
关于印发2026年度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2026年度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2026年伊州区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刻认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办理程序要求,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二、决策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目录》事项的承办与执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对列入《目录》的事项,按计划加快办理进度,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法定程序,务必于年内完成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于审议通过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决策执行单位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发现重大行政决策存在问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决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决策目标实现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决策承办单位和执行单位要认真做好决策相关内容的全过程记录、归档工作,做到依法规范管理。
三、《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变化等实际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目录》的,由承办单位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依据,按程序提出新增或者调整意见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审核汇总后提请区政府研究审定。
四、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2026年度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度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
1 |
伊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伊州区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
|
2 |
关于调整伊州区国有农用地(耕地、园地、设施农用地)承包费事项 |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伊州分局 |
|
3 |
关于减免伊州区国有农用地(耕地、园地)承包费事项 |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伊州分局 |
|
4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砂石矿专项规划(2025-2030年) |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伊州分局 |
|
5 |
伊州区“十五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 |
伊州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