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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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5-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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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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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哈密巨幅航标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伊区政办发〔202536

关于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哈密巨幅航标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伊州区境内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完善文物“四有”档案,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哈密巨幅航标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

哈密巨幅航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包含五部分内容,分别是“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为人民服务”“毛主席万万岁”“只争朝夕”“向斗争中学习”,结合文物本体特征与周边环境实际,按以下标准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1.“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为人民服务”“毛主席万万岁”“向斗争中学习”四处标语:以文物本体为基线外延50米划定为保护范围,以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100米划定为建设控制地带;

2.“只争朝夕”标语:以文物本体为基线外延30米划定为保护范围,以保护范围为基线外延20米划定为建设控制地带。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监管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14日印发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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