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6〕1号)等文件要求,哈密清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升压站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广泛征询相关方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哈密清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升压站
(二)建设单位:哈密清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雅满苏镇
(四)工程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新建4台250兆伏安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220千伏侧本期建成双母线接线、1回出线;35千伏侧本期建成双受电断路器单母线分段接线、47回出线。升压站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750kV烟墩变电站。工程建设期为7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28266.15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工程建设涉及的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及附近的单位和组织、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二)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引发哪些不稳定问题;您对本工程征地等方面的态度或要求;您认为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您的其他一些有关社会稳定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风险调查—公众参与—编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14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密清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志军 fyh930414@163.com
报告编制单位:新疆未来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索艳清 xlsh2021@sina.com
哈密市伊州区发展改革委联系人:艾山江·帕拉提
联系电话:0902-2233087 0902-2252001(传真)
哈密市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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