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一)负责草拟、审核(签)和翻译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记录、翻译和纪要整理等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和车辆保障工作。承担国家、自治区、哈密市和区县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和重要企业负责人来伊州区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调研、汇报材料和讲话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
(三)负责区人民政府日常文电收发、分阅、处理工作。
(四)负责收集整理编发上报全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工作,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区委、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要会议决策事项以及领导重要批示、指示事项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六)负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七)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
(八)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项经费预算、收支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发放工作。
(九)负责贯彻执行自治区、哈密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十)负责起草和下发伊州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的重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政策文件;了解和掌握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关资料的整理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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