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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6-02188
  • 发文字号:无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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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锐盛维修有限公司“6·19”一般其他爆炸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9-29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2025年6月19日16时42分许,位于机场路加气站对面的哈密市锐盛维修有限公司维修工王有宾在使用液化丙烷对油箱内水渍进行烘干过程中,发生闪爆,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哈密市伊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6年6月15日成立哈密市锐盛维修有限公司“6·19”一般其他爆炸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依据《哈密市锐盛维修有限公司“6·19”一般其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6月25日事故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抽查涉事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核实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反馈,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对以下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如下:

(一)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哈密市锐盛维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洪玉给予行政处罚。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哈密市锐盛维修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由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哈密市锐盛维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洪玉给予行政处罚,哈密市锐盛维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洪玉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罚款,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6月30日移送伊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哈密市锐盛维修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哈密市锐盛维修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罚款,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6月30日移送伊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评估组对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事故发生后,哈密市锐盛维修有限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项开展整改落实。一是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覆盖维修作业全流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细化岗位职责、作业流程、风险管控及防范措施,实现作业安全管理有据可依、规范可控。二是强化制度宣贯培训,对各项制度规程严格审批后正式执行,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和安全培训,落实考核建档,确保全员熟练掌握安全作业要求。三是严格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全面排查梳理作业人员资质,建立资质管理台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资质、资质失效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四是配齐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对照作业风险标准补齐更换合格有效的消防器材、绝缘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严格督促作业人员全程规范佩戴使用。五是规范作业现场管理,在作业区域统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风险告知牌,落实现场隔离防护措施,规范作业现场环境。六是严格落实现场全过程监护制度,强化高风险作业旁站监护,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为: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单位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事故发生相关单位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升,至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建议

1.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企业需加强对现场风险的研判,全面分析并研判高处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同时提出相关注意事项,有针对性地检查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2.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相关负责人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建立并完善事故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6·19”事故评估工作组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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