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11时12分许,哈密市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管道安装工程,在L管廊6轴至7轴之间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1万元。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哈密市伊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26年3月1日成立哈密高新区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对该起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依据《哈密高新区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抽查涉事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核实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所涉及的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行政处罚的落实情况: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汪红予以24000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副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杨勇予以1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汪红、现场施工负责人杨勇已于2025年7月23日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予以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霍慧生予以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基建部经理霍毛伟予以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霍慧生、基建部经理霍毛伟已于2026年3月9日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5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远峰予以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哈密部门负责人姜丽丽予以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远峰、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哈密部门负责人姜丽丽未按期缴纳罚款,伊州区应急管理局已于2026年4月1日将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远峰、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哈密部门负责人姜丽丽移送伊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评估组对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是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全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召开事故警示教育大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将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全面履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现场安全与吊装作业管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重点加强吊装作业全过程监管,执行作业许可、现场监护与流程确认制度,严防管道坠落、碰撞等风险。施工现场实行作业旁站与带班检查,对违章操作立即制止、严肃考核,确保作业人员依规操作。三是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日巡查、周检查、月复盘”隐患排查机制,对施工现场、起重设备、临边洞口、用电用气等开展全覆盖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定人、定时、定措施闭环整改,所有发现问题均已整改销号,实现隐患动态清零。四是规范管道固定与安装质量。针对管道吊装就位后的固定环节,完善专项施工工艺与加固措施,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支撑、紧固、限位到位,有效防范管道滑落、倾倒风险,相关工序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五是做实安全技术交底与人员培训。施工前全面开展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风险、操作要点与应急要求,交底记录齐全、全员签字确认。对特种作业人员开展资格复核与专项培训,严格持证上岗、人证相符,杜绝无证作业。
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是配齐监理力量,压实监理责任。已按要求派驻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度与工作流程,全面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监理职责,强化全过程安全管控。二是强化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制度执行、现场管理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重点核查安全措施落地、隐患整改闭环、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确保各项安全要求执行到位。三是严管高风险作业与旁站监理。对吊装、高处、临时用电等高风险作业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全程监督作业流程,及时制止违规操作、纠正不规范行为,对重大风险点实行重点盯防、全程可控。四是严格施工方案审查把关。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尤其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查合规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对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方案一律退回整改,未通过审查不得施工。
新疆中和合众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是统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细化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安全责任清单,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压实各单位安全责任,推动责任链条全覆盖、无死角。二是强化安全检查与督促落实。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综合安全检查与专项督查,对重点环节、关键工序开展抽查巡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三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办法、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制度,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提升项目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加强安全教育与警示教育。组织参建各方开展安全培训与事故警示教育,通报事故案例、剖析问题根源、讲解防范要点,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推动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
四、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为: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单位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事故责任单位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升,至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建议
1.各单位要持续压实主体责任,筑牢现场安全防线。持续深化事故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全员开展安全法规、操作规程再学习、再培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格落实高风险作业全过程管控,重点强化吊装作业、管道安装、高处作业审批、监护与验收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
2.行业监管部门从严从实监管执法,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强化行业监管与执法检查,加大对该项目及辖区同类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频次,重点抽查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严管高风险作业环节,对吊装、管道安装、设备安装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开展专项督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违规违章作业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14”事故评估工作组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