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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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6-0194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6-09-02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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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州区医疗保障局执法案件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6-09-02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

类别

处罚

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

对人名

处罚结果

所属年份

处罚

机关

伊区医保执罚决字〔2026〕第1号

伊州区五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涉嫌挂床住院等违规案

罚款

伊州区五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在使用医保基金时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伊州区五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标准》的规定,约谈该院主要领导,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14356.54元。

2026年

伊州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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