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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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6-01293
  • 发文字号:无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州分局
  • 成文日期:2026-06-03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市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6-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给高考、中考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我区2026年高考、中考禁噪期定为6月5日至6月24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中考禁噪期间,在城区范围内禁止午间(13:30时至16:00时)和夜间(0:00时至次日凌晨8:00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高考、中考禁噪期间,在城区范围内禁止组织扰民的商业、歌舞娱乐、广场舞、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在高考期间(6月5日至8日)和中考期间(6月20日至24日),全区建成区范围内,全天禁止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四、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管理工作,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对违反禁噪规定的,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五、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文旅部门和住建部门等部门为噪声污染控制主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工业噪声实施监督管理。投诉电话:12345

(二)公安部门负责对城镇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产生的偶发性噪声、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响器材、娱乐(广场舞)、集会、装修、悼念、考场周边人员逗留喧哗、机动车辆鸣笛、机动车辆运输装卸作业等社会生活噪声实施监督管理,投诉电话:110。

(三)文旅部门负责对卡拉OK厅、音乐茶座等娱乐场所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投诉电话:12345。

(四)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噪声、餐饮占道经营噪声以及流动摊贩经营时产生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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