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614006/2026-0205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6-09-15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有效性:

2026年伊州区农业农村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6-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附件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政策级次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限

政策咨询电话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局

伊州区2026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

《关于印发<自治区2026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经函202655号)

中央级

2026年在棉花集中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生产基础条件好,种植集中的区域;乡(镇)政府重视,服务主体健全,服务市场规范,配套措施完善的区域:大泉湾乡、德外里都如克哈萨克族乡、陶家宫镇、二堡镇。小农户(96亩以下,包括96亩);服务规模经营主体(96亩以上),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享受补贴面积不得超过300亩。

棉花播种环节补助标准:服务小农户(96亩以下,包括96亩),按照每亩9元补助标准;服务规模经营主体(96亩以上),按照每亩8元补助标准;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享受补贴面积不得超过300亩。
棉花机收环节补助标准:服务小农户(96亩以下,包括96亩),按照每亩28元补助标准;服务规模经营主体(96亩以上),按照每亩22元补助标准;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享受补贴面积不得超过300亩。

1.伊州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镇级广泛宣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政策,引导小农户积极参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了解小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经营主体的需求意愿,全面掌握辖区内小农户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人数,需要托管的面积等详细信息;
3.伊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的各项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在区域内外公开遴选社会化服务主体;
4.伊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选定的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组织项目实施;
5.镇、村两级对实施主体承接生产环节托管服务进行验收;
6.镇级根据服务合同,对服务对象、服务面积、补贴金额等予以公示,并征求农户对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
7.镇级将相关验收资料汇总上报伊州区农业农村局;
8.伊州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审核并进行抽验。                                         9.伊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实施方案、拟补助面积测算补贴标准,并对符合补助的服务主体按其实际完成任务面积确定补助金额。
10.镇级按照《自治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操作规程》将享受补贴的农户按“实名制”要求录入“一卡通”系统,伊州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一卡通”支付流程发放补贴;
11.伊州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哈密市农业农村局。

每年一次

2026年11月30日前

0902-230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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