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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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使主体 |
检查事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实施依据 |
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标准 |
检查计划 |
检查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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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州区民政局 |
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条。 |
对同一家养老机构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不包含督查、专项检查,不包含根据工作安排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 |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标准执行 |
本年度对养老机构日常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开展,结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专项工作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间与频次 |
《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登记表》《核查记录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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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伊州区民政局 |
对殡葬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法律】《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对同一家殡葬领域企业主体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不包含督查、专项检查,不包含根据工作安排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 |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中的有关标准执行 |
本年度对殡葬领域企业主体(哈密市南山殡葬用品服务中心)实施日常行政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结合安全生产、价格规范等专项工作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间与频次 |
《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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