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政策级次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政策咨询电话 | 备注 |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 哈密市林草局 |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 |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8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5〕133号) | 中央 | 2017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退耕户 | 退耕还林每亩补助500元,分五次下达,每年1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300元,分三次下达,每年100元。 | 提交材料—受理—现场勘查(验收)—验收结果村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补助资金 | 每年一次 | 2026年12月31日 | 0902—8216753 | 根据历年报送的县级自查结果中的保存合格面积发放补助资金。 | |||
| 哈密市林草局 | 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抚育补助 | 《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8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5〕133号) | 中央 | 2006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退耕户 | 每亩补助100元,分5次下达每年20元。 | 提交材料—受理—现场勘查(验收)—验收结果村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补助资金 | 每年一次 | 2026年12月31日 | 0902—8216753 | 根据历年报送的县级自查结果中的保存合格面积发放补助资金。 | |||
| 哈密市林草局 | 完善退耕还林补助 |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 中央 | 当年未达到兑现标准未兑现资金,今年补植补造达到兑现标准的退耕户 | 90元/年·亩 | 提交材料—受理—现场勘查(验收)—验收结果村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补助资金 | 每年一次 | 2026年12月31日 | 0902—8216753 | 根据历年报送的县级自查结果中的保存合格面积发放补助资金。 | |||
| 哈密市林草局 |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发改西开〔2018〕388号 | 中央 | 当年未达到兑现标准未兑现资金,今年补植补造达到兑现标准的退耕户 | 1600元/亩,其中:第一年补助900元/亩(400元为种苗补助费),第三年补助300元/亩,第五年补助400元/亩 | 提交材料—受理—现场勘查(验收)—验收结果村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补助资金 | 每年一次 | 2026年12月31日 | 0902—8216753 | 根据历年报送的县级自查结果中的保存合格面积发放补助资金。 | |||
新公网安备65220102000010号 [新ICP备05001902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2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