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 序号 | 行政执法主体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标准 | 检查计划 | 检查文书 |
| 1 | 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 对木材加工厂、苗圃的检查。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 原则上对同一家木材加工厂、花卉市场每年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不超过3次(包含督查、专项检查、根据工作安排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 | 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 《2026年护松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专项调查》 | 《专项调查表》 |
| 2 | 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原则上对同一家企业每年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不超过2次(包含督查、专项检查、根据工作安排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清风行动2026》《网盾行动2026》 | 《清风行动2026》成果表 、《网盾行动2026》成果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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