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614006/2025-0248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林草局
  • 成文日期:2025-12-15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涉企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行政执法
主体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标准 检查计划 检查文书
1 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对木材加工厂、花卉市场的检查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对同一家木材加工厂、花卉市场原则上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不超过一年3次(包含督查、专项检查、根据工作安排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 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所规定的标准,开展木材加工厂、花卉市场行政检查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抽查木材加工厂,对花卉市场进行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登记表》
《专项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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