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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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6-01387
  • 发文字号:无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6-06-22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伊州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6-06-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哈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有关通知要求,持续巩固阳光招生工作成果,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保障教育公平,结合伊州区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疆教育大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核心,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健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招生工作机制,整治违规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助推 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生态。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实行就近入学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 十项严禁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确保招生工作合法合规。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招生入学政策,科学制定学位分配办法和方案,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向区委、政府报告,统筹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及政策调整等因素,考虑在校生增长的刚性需求,完善学校建设布局,加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镇学校、城市学校布点研究,确保在满足增量需求的同时避免学龄人口波峰之后的资源浪费。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提前向社会公布政策要求。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各学校均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三)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伊州区范围内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5学校哈密市第九中学、哈密市第十一中学、哈密市第十二中学、哈密市第十六中学、哈密市豫哈实验学校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及哈密市教育局关于青少年校园足球人才招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具体细则,严格按照规定招生。

(四)加强流动儿童入学保障。各学校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随迁子女入学只需提供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居住证两项材料。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随迁子女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对确实需要返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其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

(五)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各学校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秋季学期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安置情况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其他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受教育权。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六)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结合招生入学平台建设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报名入学工作,结合实际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优化登记入学、电脑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采取线下报名的学校,充分考虑入学人数、办理接待能力、节假日安排等因素,合理设置报名点,提前明确适龄儿童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208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招收不足龄学生。保障小学入学年龄“两个一致”:同一区域内入学年龄一致、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年龄一致。

(二)初中七年级。具有伊州区本地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的转入学生。

(三)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区教育局批准备案。

四、起始年级报名

)小学一年级报名(线上线下结合)

线上报名:家长通过 哈密市伊州区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招生端口填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线上审核:区教育局对户籍、房产、居住证等信息线上核验。

学位分配:按派位优先级分配学位,超计划时统筹调剂。

线下审核:家长携原件到校复核,办理入学手续。

)初中七年级入学(对口直升)

由区教育局依据初中办学容量、小学毕业生人数及名单,实 一所或多所小学对口一所或多所初中的对口直升分配入学。

、工作安排

(一)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招生方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合理划分学区,明确招生程序,公布伊州区2026年一年级招生派位优先级别,对家长需提交的资料做详细说明,并对学位较紧张的学校进行预警,引导家长合理预期,不盲目购房

(二)公布并畅通咨询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一线应答和接诉即办机制,充分利用服务热线、网站等途径设置咨询和反映问题渠道,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在招生工作开展前至招生工作结束期间,可通过现场设置咨询点、学校公开栏公示、网络平台宣传等方式,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三)及时查处招生违规行为。各学校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伊州区教育局将及时查处招生违规行为,对人民群众反映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要及时妥善予以处置;对于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将移交纪检部门,依法依纪进行查处。9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招生结果。

、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发挥管理和监督职能,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招生入学工作早谋划、早启动、早安排,切实履行好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自身招生行为,不得以招生政策分析、学生素质测评等名义违规组织招生咨询、讲座、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媒体违规宣传升学率和学校排名、考试成绩等。校长和教职工要严以律己,不得违规收集学生自荐材料、荣誉证书,不泄露学生信息及考试成绩,不参与违规宣传及招生等活动。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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