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政策级次(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 政策文件(仅供参考)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 1 | 伊州区教育局 | 普通高中资助—国家助学金 | 《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 | 中央 | 伊州区范围内,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并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含脱贫户、低保户、孤残学生、烈士和因公殉职人员子女等符合条件的困难及特殊家庭学生)。 | 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普通高中学校在每生1200-3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 / | / | 1档3400元/生·年 2档2300元/生·年 3档1200元/生·年 |
1. 政策告知:学校宣传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 2. 个人申请:学生及家长自愿填写资助申请表,准备佐证材料。 3. 班级初审:班主任核实情况,初步审核并上报。 4. 学校复核:学校相关部门核查材料,集体评议。 5. 公示名单:拟资助名单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6. 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7. 资金发放:审批通过,按规定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
按学期发放 | 每年6月、11月前 | 1.向学生所在班级咨询; 2.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902-225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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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伊州区教育局 | 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非寄宿生) |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5〕68号) | 中央 | 伊州区范围内,接受义务教育,并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含脱贫户、城乡低保、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小学:625元/生·年 初中:750元/生·年 特殊教育:1750元/生·年 |
/ | / | / | 1. 政策告知:学校宣传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 2. 个人申请:学生及家长自愿填写资助申请表,准备佐证材料。 3. 班级初审:班主任核实情况,初步审核并上报。 4. 学校复核:学校相关部门核查材料,集体评议。 5. 公示名单:拟资助名单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6. 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7. 资金发放:审批通过,按规定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
按学期发放 | 每年6月、11月前 | 1.向学生所在班级咨询; 2.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902-225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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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伊州区教育局 |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膳食补助 | 《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 | 自治区、伊州区 | 区内初中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在校学生。 | / | 5元/生·天 | / | 5元/生·天 | 非申请类,符合条件学生在校直接享受,由学校提供营养午餐。 | 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 | 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 | 1.向学生所在班级咨询; 2.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902-225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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