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伊州区天山西路凤城拌面王第三分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5月12日,在伊州区天山西路凤城拌面王第三分店抽检餐盘,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伊州区天山西路凤城拌面王第三分店于2026年5月12日自行清洗消毒的餐盘没有使用。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伊州区天山西路凤城拌面王第三分店于2026年5月12日自行清洗消毒的餐盘没有使用,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保证在今后的经营中更加严格做好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7月17日组织复查验收通过。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