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密市胜利路厚德蔬菜店销售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2月4日,在哈密市胜利路厚德蔬菜店抽检黄豆芽,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哈密市胜利路厚德蔬菜店购进的黄豆芽共3.957公斤,从伊州区吴延金蔬菜批发摊购进,销售价5元/公斤,运输过程中损耗了0.2公斤,剩余3.757公斤全部被抽样。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实,该批次黄豆芽共购进3.957公斤,运输过程中损耗了0.2公斤,剩余3.757公斤全部被抽样。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