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第4期)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涉及5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伊州区丰盛市场老安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2月7日,在伊州区丰盛市场老安蔬菜配送中心抽检姜,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噻虫嗪项目标准指标为≤0.3mg/㎏,实测值为0.52mg/㎏,故经抽样检验,该批次姜中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伊州区丰盛市场老安蔬菜配送中心购进的姜共计24千克,从伊州区东疆春市场艳芳蔬菜批发配送中心购进,销售价12元/千克。该批次姜被抽样3.78千克,剩余20.22千克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288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实,该批次姜共购进24千克,被抽样3.78千克,剩余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二、哈密利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2月1日,在哈密利晟商贸有限公司抽检姜,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项目标准指标为≤0.2mg/㎏,实测值为1.26mg/㎏,故经抽样检验,该批次姜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哈密利晟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姜共计20千克,从哈密市伊州区捷捷高生姜批发部购进,销售价10元/千克。该批次姜被抽样3.9千克,剩余16.1千克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200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实,该批次姜共购进20千克,被抽样3.9千克,剩余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哈密市伊州区友谊路欢歌蔬菜店销售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2月1日,在哈密市伊州区友谊路欢歌蔬菜店抽检辣椒,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项目标准指标为≤0.05mg/㎏,实测值为0.076mg/㎏,故经抽样检验,该批次辣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哈密市伊州区友谊路欢歌蔬菜店购进的辣椒共计40千克,从伊州区东疆春市场王振蔬菜配送中心购进,销售价11元/千克。该批次辣椒被抽样3.9千克,剩余36.1千克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440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实,该批次辣椒共购进40千克,被抽样3.9千克,剩余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四、伊州区丰盛市场德杰菜店销售的甜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2月6日,在伊州区丰盛市场德杰菜店抽检甜椒,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项目标准指标为≤0.05mg/㎏,实测值为0.23mg/㎏,故经抽样检验,该批次甜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伊州区丰盛市场德杰菜店购进的甜椒共计4千克,从哈密市东疆春市场常连成蔬菜店购进,销售价18元/千克。该批次甜椒被抽样3.55千克,剩余0.45千克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72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实,该批次甜椒共购进4千克,被抽样3.55千克,剩余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五、哈密工人市场老关蔬菜店销售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3月9日,在哈密工人市场老关蔬菜店抽检螺丝椒,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项目标准指标为≤0.05mg/㎏,实测值为0.096mg/㎏,故经抽样检验,该批次螺丝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哈密工人市场老关蔬菜店购进的螺丝椒共计18千克,从第十三师红星一场马丽蔬菜批发部购进,销售价9元/千克。该批次螺丝椒被抽样4.36千克,剩余13.64千克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162元。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实,该批次螺丝椒共购进18千克,被抽样4.36千克,剩余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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