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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6-01197
  • 发文字号:无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6-05-21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6年第4期)

在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涉及5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伊州区丰盛市场老安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2月7日,在伊州区丰盛市场老安蔬菜配送中心抽检姜,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噻虫嗪项目标准指标为≤0.3mg/㎏,实测值为0.52mg/㎏,故抽样检验,该批次姜中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伊州区丰盛市场老安蔬菜配送中心购进的姜共计24公斤,从伊州区东疆春市场艳芳蔬菜批发配送中心购进,销售价12元/千克。该批次姜被抽样3.78公斤,剩余20.22千克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288元。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伊州区丰盛市场老安蔬菜配送中心在购进上述批次的时索取了供应商资质,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并保证在今后的经营中,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关,确保出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达标。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4月9日组织复查验收通过。

二、哈密利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2月1日,在哈密利晟商贸有限公司抽检姜,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项目标准指标为≤0.2mg/㎏,实测值为1.26mg/㎏,故抽样检验,该批次姜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哈密利晟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姜共20公斤,哈密市伊州区捷捷高生姜批发部购进,销售价10元/千克。该批次被抽样3.9公斤,剩余16.1千克已全部货值金额共计200元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哈密利晟商贸有限公司在购进上述批次的时收集了供应商资质,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并保证在今后的经营中,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关,确保出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达标。(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4月13日组织复查验收通过。

三、哈密市伊州区友谊路欢歌蔬菜店销售的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2月1日,在哈密市伊州区友谊路欢歌蔬菜店抽检辣椒,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项目标准指标为≤0.05mg/㎏,实测值为0.076mg/㎏,故抽样检验,该批次辣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哈密市伊州区友谊路欢歌蔬菜店购进辣椒共40千克,伊州区东疆春市场王振蔬菜配送中心购进,销售价11元/千克。该批次辣椒被抽样3.9千克,剩余36.1千克已全部货值金额共计440元。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哈密市伊州区友谊路欢歌蔬菜店在购进上述批次的辣椒时索取了供应商资质,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并保证在今后的经营中,更加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关,确保出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达标。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4月1日组织复查验收通过。

四、伊州区丰盛市场德杰菜店销售的甜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2月6日,在伊州区丰盛市场德杰菜店抽检甜椒,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项目标准指标为≤0.05mg/㎏,实测值为0.23mg/㎏,故抽样检验,该批次甜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伊州区丰盛市场德杰菜店购进甜椒共4千克,哈密市东疆春市场常连成蔬菜店购进,销售价18元/千克。该批次甜椒被抽样3.55千克,剩余0.45千克已全部货值金额共计72元。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伊州区丰盛市场德杰菜店在购进上述批次的甜椒时收集了供应商资质,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并保证在今后的经营中,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关,确保出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达标。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4月1日组织复查验收通过。

五、哈密工人市场老关蔬菜店销售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检中,承检机构于2026年3月9日,在哈密工人市场老关蔬菜店抽检螺丝椒,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项目标准指标为≤0.05mg/㎏,实测值为0.096mg/㎏,故抽样检验,该批次螺丝椒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哈密工人市场老关蔬菜店购进螺丝椒共18千克,第十三师红星一场马丽蔬菜批发部购进,销售价9元/千克。该批次螺丝椒被抽样4.36千克,剩余13.64千克已全部货值金额共计162元。该经营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哈密工人市场老关蔬菜店在购进上述批次的螺丝椒时收集了供应商资质,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并保证在今后的经营中,更加严格把好进货查验关,确保出售给消费者的产品质量达标。

(四)其他核查处置措施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6年4月23日组织复查验收通过。

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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