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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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6-0181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2026-08-19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伊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伊州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升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伊州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伊州区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关于发布<2026年度哈密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就2026年度伊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伊州区辖区内正常经营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新型研发机构及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科研、财务、诚信等内部管理制度,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基础条件。

申报单位及法人代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科研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资金的60%,配套资金须为货币资金,提供合法有效出资证明。

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申报,公务员(参公事业编)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二)项目基本条件

项目须符合《2026年度伊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支持方向,聚焦工业智能化、特色农业提质、中医药创新、医院智能化、节能减排、气象科技等重点领域。

项目技术路线科学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目标明确可量化,应用前景良好,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或生态效益,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无争议。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原则上需产出专利、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报告等可考核科技成果。

联合申报项目须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权利、义务及知识产权归属,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三)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恪守科研诚信,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企业科研项目负责人职称或学历可适当放宽,需具备3年以上相关领域研发经验。

为项目核心思路提出者及实际实施负责人,项目结题时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四)申报限项要求

同一单位在研项目(含未验收)与本次申报项目累计不超过3项;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的,不得作为本次项目负责人申报。

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项目累计超过2项的,不得申报。

同一内容或相近内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市、级不同类别科技计划,关键核心技术不得完全委托第三方研发。

二、项目支持方式与资金安排

资助方式:实行事前立项、前补助、后补助支持方式。项目评审立项后,签订项目合同书,财政资金按合同约定分阶段拨付,严格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支持标准:依据《伊州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分领域设定支持额度:

工业与高新技术领域:单个项目财政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农业农村领域:单个项目财政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社会发展与民生领域(含中医药、智慧医疗、气象科技、环保节能)单个项目财政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优先支持应用场景明确、市场前景良好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指南发布:区科工局发布《2026年度伊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伊州区政府官网平台公开。

2.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对照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后按属地原则提交至区科工局。

3.形式审查:区科工局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4.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组建区级专家评审组,采取会议评审或现场考察方式,评审项目可行性、创新性、预算合理性及实施价值。

5.党组审议:拟立项项目提交区科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

6.公示下达:拟立项项目在伊州区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文件。

7.签订合同:立项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与区科工局签订项目合同书及经费预算书。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一式2份(纸质版+电子版),纸质材料A4纸竖向左侧装订,不添加特殊封面,具体包括:

2.2026年度伊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提供,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经费预算及说明;

6.科研诚信承诺书、自筹资金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7.联合申报协议、知识产权证明、合作协议等佐证材料;

8.涉及生物医学、动物实验的项目,需提供伦理审查意见及相关资质证明;涉密项目按保密规定单独报送。

五、报送要求

1.受理时间:2026820—2026910日(工作日:9:30-13:3016:00-20:00);

2.受理地点:伊州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技和信息化产业室202);

3.联系方式:0902-2257570

4.截至要求:逾期未报送、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严格遵循《伊州区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年度报告、中期评估、结题验收制度,重大调整须书面报批。中期评估不合格暂停拨款、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则终止项目,追回全部财政资金,并记入科研失信记录。

2.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追回财政资金,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3年内禁止申报区级科技项目。

3.参与评审、验收的专家须主动回避利害关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涉密信息。

4.未尽事宜,按照《伊州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伊州区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附件1伊州区202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伊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伊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伊州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伊州区科技计划课题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4自筹经费来源承诺书

哈密市伊州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8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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