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一)落实财税改革方案。
(二)做好伊州区财政收支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管理工作。编制伊州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审核批复部门年度预决算。组织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哈密市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和政策。监督管理伊州区政府采购工作。
(四)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风险。
(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哈密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制度办法。
(七)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伊州区会计工作,监督规范会计行为,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监督检查伊州区财税法规、政策及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预算单位内控监督工作。
(九)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对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的部署,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工作,协调组织依法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哈密市伊州区财政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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