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一)拟定伊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哈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伊州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三)负责分析财经、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
(四)承担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伊州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伊州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负责伊州区对口援疆有关综合协调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方向,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和市财政投资以及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伊州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项目的管理、组织协调与检查验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各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上报和建设期间的协调、竣工验收、后评价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专项规划;研究提出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七)负责伊州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九)负责研究提出伊州区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等。
(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价格政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有关规定,制定和调整权限内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标准,发布价格信息。
(十一)略写
(十二)对行政区域内电力企业分级分类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监督指导电力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理保护工作;研究制定石油、天然气管理保护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石油、天然气管理保护工作;参与大型油库安全监管。
(十三)负责统筹落实伊州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有关工作,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哈密市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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