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南湖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构建国土空间全域管控体系的要求,根据《新疆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9〕92号)的要求,南湖乡组织编制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南湖乡总体规划”)。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2024)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见附件)通过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24日,为期30天。
公示期间,可采用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传真反馈
传真号:0902-7118323
联系电话:0902-7111230
2.信函反馈
收件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人民政府
通信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二组
邮 编:839000
咨询电话:0902-7111230
( 传真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国土空间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
附件:
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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