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一、内设机构
1.机构规范名称:办公室
机构法定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建、宣传、人事、机构编制、应急管理、安全保卫、法治政府、信访、双拥、精神文明、信息化、综合治理、固定资产管理、档案、接待、后勤、政务公开、印章管理、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2.机构规范名称:应急指挥室
机构法定职责: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伊州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伊州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信息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和科技成果推广以及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工作。承担哈密市伊州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3.机构规范名称:政策法规室
机构法定职责:负责参与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承担重大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案件审查等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监督指导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4.机构规范名称:工贸危化安全监督管理室
机构法定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贸危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贸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管和重大危险源的审核备案。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工贸危化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5.机构规范名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室
机构法定职责: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起草煤矿安全生产方面规范性文件。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综合工作。依法指导监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煤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监督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组织煤矿企业安全准入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机构规范名称: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室
机构法定职责: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起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综合工作。依法指导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安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监督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组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准入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7.机构规范名称:综合协调室
机构法定职责: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协调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类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区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哈密市伊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
8.机构规范名称:物资保障和灾害管理室
机构法定职责: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伊州区救灾物资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放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负责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法治教育。配合哈密市开展防震减灾科技管理,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及地震应急时的科技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哈密市伊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哈密市伊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哈密市伊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1.机构规范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赵子君
机构法定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哈密市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区级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规范名称:哈密市伊州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中心
法人:王渊
机构法定职责:承担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工贸危化、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及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为全区各单位部门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教材服务。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机构规范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应急指挥中心
机构法定职责: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工作,制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指导区和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机构规范名称:哈密市伊州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
主任:王渊
机构法定职责: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规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机构规范名称:哈密市伊州区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
主任:田少波
机构法定职责:承担伊州区矿山安全及事故救援技术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哈密市开展煤田火灾防治工作;指导开展伊州区矿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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