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16时36分,在哈密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的新疆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机电设备安装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哈密市伊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哈密高新区新疆某新材料有限公司“8·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对该起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依据《哈密高新区新疆某新材料有限公司“8·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并抽查涉事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核实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落实建议。
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所涉及的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行政处罚的落实情况: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新疆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向新疆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下发《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如未按期缴纳,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将依法移送伊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中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中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已将案件移送至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某某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员马某予以行政处罚。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员马某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设备安装施工队队长周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设备安装施工队队长周某某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中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某某予以行政处罚。中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某某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中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设备安装监理工程师付某某予以行政处罚。中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设备安装监理工程师付某某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新疆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霍某某予以行政处罚。新疆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霍某某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新疆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基建部经理霍某某予以行政处罚。新疆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基建部经理霍某某已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评估组对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立即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风险辨识能力和安全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强化现场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的履职监督。三是对高空、临边等危险作业,严格执行监护制度,杜绝违章冒险作业。四是全面检查并完善危险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中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承包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审查从业人员资格,加强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对危险工程编制专项监理细则。二是对关键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发现隐患立即要求整改,并跟踪复查到位。三是对拒不整改的,将坚决按程序向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新疆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强化项目总包管理职责。一是加强对各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和安全管理。二是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和技术人员配置,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三是持续督促施工单位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四、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为: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单位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事故责任单位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升。
五、工作建议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人员管理。全面梳理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覆盖所有岗位和环节。对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二)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建立定期会议或通报制度,比如每周召开一次进度会,或发布一份整改进度简报。这样可以及时掌握进展,发现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逐项核查落实情况,确保所有问题都得到解决,不留死角。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需汲取此次事故的教训,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依据行业特性、技术特点、安全管理状况、运营维护要求、作业环境条件等因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动态管控,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全面且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作业流程,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将安全隐患消除于萌芽阶段,确保警钟长鸣。
(四)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要持续跟进案件办理进度,按时监督并敦促事故责任单位缴纳罚款,依法将未缴纳罚款的单位移送至强制执行部门。
“8·2”事故评估工作组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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