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等程序,吴艳梅、帕提古丽·阿皮孜符合伊州区认定公益性岗位的安置条件,拟同意安置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天,即:2026年1月21日-1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哈密市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902-2250782。
哈密市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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