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并监督检查,起草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等工作。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管理伊州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伊州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及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关政策,健全完善伊州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承办“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和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保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基金管理、监督办法和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编制伊州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的运行情况实施管理监督。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执行工伤认定办法,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落实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待遇。
(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组织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离)休政策。参与伊州区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八)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伊州区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文书档案及聘用合同书的鉴证工作。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案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十)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具体措施办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二)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定信访维稳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哈密市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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