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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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5-0205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5-10-21
  • 主题分类:

伊州区吸引高校毕业生八条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5-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广聚青年英才,助力城市发展,将高校毕业生的优势资源转化为城市发展的支撑储备力量,现就《伊州区吸引高校毕业生八条措施》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全面开放户籍政策。凡有意愿在伊州区落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购房年限、租房年限及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限制,依规受理、应办尽办、立申立办

申请条件:伊州区城镇区域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落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租赁政府公租房落户的,须持有租赁合同,并且该房号无人落户。租赁私有房屋、单位集体宿舍等其他房屋落户的,提供租赁合同、房屋所有人允许落户的书面申明、房产证复印件,且该地址无人落户

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登录政务网或新疆公安微警务,按提示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线下办理:携带申请材料,前往行政服务大厅、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租赁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或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办理落户。

咨询电话: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0902-2257007 0902-2262110  

二、免费住宿+交通补贴。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持相关面试通知单来伊州区参加面试的,可申请享受7日免费住宿;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给予单程交通补贴。

(一)免费住宿

申请条件:非哈密市户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因到伊州区就业面试需临时住宿人员。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3.面试通知单(面试单位需为伊州区用人单位)

办理流程:

1.携带申请材料,到伊州区火车站零工市场填写《来伊州区面试高校毕业生免费住宿申请表》并提交材料。2025年11月后可登录“才来伊帮”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办理。

2.工作人员当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凭《免费住宿凭证》到指定合作酒店办理入住,最长不超过7天。

咨询电话: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促进中心0902-2250782 0902-2300161

(二)交通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与伊州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本人从户籍地、居住地或就学地至伊州区的单程交通费用凭证(入职前三个月内)

办理流程:

1.携带申请材料,到伊州区人社局填写《来伊州区就业高校毕业生交通补贴申请表》并提交。2025年11月后可登录“才来伊帮”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办理。

2.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补贴标准最高按同行程火车硬卧票价给予,若实际交通费用低于该标准,则按实际费用据实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交通补贴。

咨询电话: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促进中心0902-2250782  0902-2300161

三、免费入驻创业场所。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伊州区依法注册且实际运营的创业主体,免费入驻1年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孵化,享受基础办公设施、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

申请条件: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其创办的创业主体需在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首次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拟在哈密数字产业园众创空间(属创业孵化基地范畴)实际运营。需有创业项目核心内容的创业计划书,创业团队成员应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能保障项目正常运营。创业主体及申请人(高校毕业生)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相关失信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同一高校毕业生仅能以1个创业主体申请,且该主体未享受过伊州区其他政府主导的创业孵化基地免费入驻政策。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项目计划书

3.信用记录证明

4.实际运营承诺函

5.运营公司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办理流程:

1.携带申请材料,到新疆星辉园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众创空间“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填写《哈密数字产业园众创空间高校毕业生免费入驻申请表》。

2.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领取《受理通知书》与《众创空间入驻证明》。审核通过后签订入驻协议,凭《入驻确认单》进场筹备运营。

咨询电话:新疆星辉园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0902-7280816  13239711515

四、自主创业资金扶持。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伊州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在伊州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本人为法定代表人且已办理营业执照)创业主体实际运营满3个月有固定场所及正常经营记录)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籍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5.近3个月经营记录(如银行流水、销售凭证等)

办理流程:

1.携带申请材料,到伊州区人社局填写《伊州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实地核查,通过后补贴拨付至企业对公账号或个体经营者个人账户。每人仅可享受一次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促进中心0902-2250782  0902-2300161

(二)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条件:借款人从事国家限制性行业(含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等)以外的经营项目,且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或未登记但被认定为灵活就业的网络商户,需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信誉良好),同时本人及配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无其他贷款,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满足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至申请之日期间未在其他单位参保的条件。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及《自治区就业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需先在户籍地(居住地)或创业地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进行自主创业的就业登记并打印《自治区就业登记表》。

2.携带申请材料,到行政服务大厅填写《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3.审核公示后向经办金融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经办金融机构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按约定发放贷款。

咨询电话: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促进中心0902-2250782   0902-2300161

五、个体经营税收减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3年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最高限额扣减相应税费。

申报享受: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填写《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信息表》,通过填报相关纳税申报表享受政策,并按以下要求留存资料备查:毕业年度内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政策的,由其留存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就业创业证》(含电子信息);尚未毕业的,由其留存学生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学籍信息的材料和《就业创业证》(含电子信息)。

税费款扣减限额及顺序: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以申报时本年度已实际经营月数换算其扣减限额。换算公式为:扣减限额=年度限额标准÷12×本年度已实际经营月数。纳税人本年内累计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应缴纳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政策执行有效期:纳税人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以前年度已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咨询电话: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伊州区分局法制股0902-2221951  0902-2323927

六、培训就业即享补贴。对登记未就业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模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一年内实现稳定就业的,返还不超过1800元的培训费用。

申请条件:非哈密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失业且参加补贴范围内的培训工种。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就业培训补贴审批表》

3.考核评价机构出具的鉴定(评价、考核)合格证

4.就业证明

5.培训考勤签到册

办理流程:

1.根据自身培训需求到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报名,技能培训不少于160课时,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不少于40课时。

2.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考试取证,一年内稳定就业后,向人社局提交申请材料。

3.审核公示后,返还培训费用(不超过1800元)。

咨询电话:伊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促进中心0902-2234651  0902-2232530

七、留伊即享住房保障。对留伊州区工作的无住房大学生群体,可优先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30%以上。

申请条件:保障范围内(含新入职大学生、引进人才)在伊州区城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无住房,家庭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公租房准入标准;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合同,单位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工作/收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伊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伊州区及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住房情况材料

4.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伊州区农业户籍和区外户籍需提供)

办理流程:

1.携带申请材料,向所在村(居)委会提交申请。

2.审核公示通过后,由区住房保障中心通知恒居乐家公司与承租户签订合同

咨询电话: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室0902-2263172  恒居乐家公司业务大厅0902-2257555

八、首次购房给予补贴。伊州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完成网签备案后,购房总房款50万元以上可享受5000元购房补贴、50万元以下可享受3000元购房补贴,截止到2026年年底。

购房补贴范围:在伊州区(不含兵团)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和契税缴纳的购房个人,可享受合同50万元以上(含50万)财政补贴5000元,合同50万元以下财政补贴3000元。合同签订、备案日期和契税缴纳日期均在补贴时限范围内;同一购房人在非补贴时间网签备案后撤销合同并再次网签不在补贴范畴内(购房补贴政策不与其他房地产营销活动财政补贴重叠享受)。

补贴申请及截止时限购房补贴实施期为2年(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购房补贴审批流程

1.首套购房人在签订合同、办理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后,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购房合同、完税凭证原件、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标注开户银行名称)和联系方式

2.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提交材料至伊州区住建局审核,通过后补贴拨付至个人银行卡。

咨询电话: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室0902-22540250902-223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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