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哈密市相关文件要求,“各区(县)于2月2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3月15日前完成牧户(项目单位)信息登记公示,3月31日前完成草原补奖政策资金发放”,经伊州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月5日印发《伊州区2025年度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伊区农发〔2025〕9号),3月28日前已完成草原补奖政策资金发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补助标准:1.水源涵养区禁牧补助。对水源涵养具有重要保护作用的山地草原、草甸类草地实行禁牧,按照每年每亩50元的测算标准给予禁牧补助。2.喀尔里克冰川草原禁牧补助。对喀尔里克冰川周边草原禁牧区按照每年每亩17.5元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3.严重退化区禁牧补助。对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温性荒漠类草原实行禁牧封育,按照每年每亩6元的标准给予禁牧补助。4.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按照每年每亩2.5元的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2025年度全区共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总面积2002.4505万亩,其中:禁牧草原439.2387万亩(严重退化区禁牧388.4735万亩,水源涵养区草原禁牧7万亩,喀尔里克冰川周边草原禁牧区43.7652万亩);实施草畜平衡管理1563.2118万亩。2025年发放草原生态补助奖励资金7354.7621万元,2020年至2024年共征收征用草原资金1.3812万元(其中:禁牧草原已征收征用面积0.057136万亩、资金0.342816万元,草畜平衡已征收征用面积0.415353万亩、资金1.038384万元),实发补助资金7353.3809万元,2025年3月28日前9个乡(镇)涉及7976户应发经发资金7353.3809万元,应发率100%,不进行发放的征收征用草原资金1.3812万元。
哈密市伊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8日
新公网安备65220102000010号 [新ICP备05001902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2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