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614006/2025-0196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5-10-11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伊州区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5-10-11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行政执法主体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检查频次上限

检查标准

检查计划

检查文书

1

伊州区民政局

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

对同一家民办养老机构原则上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不超过一年2次(不包含督查、专项检查,不包含根据工作安排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

依据《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开展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工作。

根据实际制定养老机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方案及计划,对养老机构进行双随机抽查或者全覆盖检查。

《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登记表》《核查记录表》等。

2

伊州区民政局

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对同一家殡葬服务机构原则上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不超过一年1次(不包含督查、专项检查,不包含根据工作安排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

依据《殡葬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标准,开展殡葬服务机构行政检查工作。

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

《行政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等。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