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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6-0007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6-01-23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关于哈密市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被评定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试行)》(新教基〔20153号)要求,哈密市教育局20251015日至16日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哈密市第三幼儿园、哈密市第四幼儿园创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事宜进行实地考察与综合评定,确认两园均达到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评定标准,核准为“哈密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依据《关于哈密地区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哈地发改价格〔201433号)规定,地(州、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保教费可在相应级别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上上浮10%,具体情况如下:

、幼儿园相关信息

(一)哈密市第三幼儿园

总园地址:哈密市伊州区泉水地路6号泉水湾小区

一分园地址:哈密市红星北路7号院

二分园地址:哈密市红星东路东侧

(二)哈密市第四幼儿园

总园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城北街道田园北路3

分园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城北街道前进东路7642

、原保教费收费标准(两园统一执行)

班级:小班、中班、大班

收费标准:450/生/月(按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

、变更后保教费收费标准(两园统一执行)

班级:小班、中班、大班

收费标准:495/生/月(上浮10%上调45拟定自20263月起实施)

四、公示时间

2026123—1月2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调查期间将严格为反映人保密。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监督电话:0902-2232334

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       

202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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