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一)负责伊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和体制改革具体工作;
(二)负责伊州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物管理等工作,接受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伊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及机关职工食堂运行工作;
(四)负责伊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节约能源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伊州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能耗统计、监测等工作;
(五)负责伊州区机关办公楼、援疆公寓、人才公寓、领导干部周转房的修缮及水、电、暖维修维护等工作;
(六)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区的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哈密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政策、规章制度及标准,负责四套班子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接待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哈密市伊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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