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区政办发〔2022〕7号
关于印发《2022年伊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2022年伊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陈建军 联系电话:15809022188)
2022年伊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建城〔2021〕43号)要求,根据《2022年推进哈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伊州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和哈密市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加快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和谐伊州。
(二)基本原则
——科学管理,绿色发展。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坚持源头减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示范引领,持续推进。转化推广先行先试成果,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发,提高末端分类处理能力,促进源头分类投放,持之以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
——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加强分类指导,从伊州区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搞“一刀切”,逐步建立城乡统筹、协同推进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三)主要目标
伊州区作为哈密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工作的主要实施区域,2022年要在伊州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别是在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工作,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及年底绩效考核工作中,全过程跟进督查指导。各街道辖区内生活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区域、商业综合体、餐饮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现垃圾分类前端收集设施建设全覆盖。至2022年12月底,实现全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显著提升,投放准确率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终端处理设施基本建成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1.强化科学分类,统一规范标准。区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在自治区地级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逐步达到标准要求;依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XJJ094-2018),因地制宜制定相对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相关部门负责指导落实)
2.推动源头减量,加强污染防治。区直各部门(单位)要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加强产品包装分类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有关要求,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文明消费、绿色消费,倡导“光盘行动”,积极推行净菜等洁净农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居民家庭厨余垃圾的产生,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营造勤俭节约、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市生态环境局伊州分局,区发改委、科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供销社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合理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XJJ094-2018),坚持“经济实惠、方便使用”的原则,选择符合各垃圾投放点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设备,合理规划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努力打造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发动社区、物业、社区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做好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离。(各街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商务局、供销社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加强分类运输监管。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加快建立与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统一运输车辆标识标志,规范垃圾分类运输许可,由专业的运输单位或运营企业负责运输,专车专用。推行市场化分类运输服务,逐步壮大社会化、专业化分类运输服务队伍,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效率。加强分类运输过程监管。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在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和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环节监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垃圾分类运输的要求,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优化完善分类转运站(点)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的转运站(点),增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可回收物分拣设施,逐步实现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类计量、分类转运等功能。规范垃圾分类运输许可,由专业的运输单位或运营企业负责运输,在发生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理工作。(各街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科工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伊州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5.补齐设施短板,努力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统筹规划布局,编制并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设施建设规划,并制定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分步实施,加快建设。科学预估本地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末端处理设施短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市场化运营模式试点。在2022年底前完善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作,并进一步扩大厨余垃圾收集范围,做到区域统筹、资源共享。(区发改委、住建局、科工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商务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伊州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6.突出试点引领,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区直各部门(单位)要注重城乡统筹、区域协同与共享机制,采取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运营。加快推进伊州区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其他厨余垃圾集中处置工艺和项目建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发改委、商务局、科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伊州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加大教育引导,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1.坚持党建引领,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充分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力量,加强对社区干部、物业人员开展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培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普及分类知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和生活习惯。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要积极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的社会文明义务。(各街道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住建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加强学校教育,切实从娃娃抓起。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宣传教育内容,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家庭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区教育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结合智慧环卫和智慧社区(小区)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组织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各级公共机构开展“五个一”志愿服务活动(压实一个责任,建强一个保障,织密一个网络,形成一套机制,开设一个宣传网),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发改委、科工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平台,全面客观宣传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加强专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八进”主题公益活动(即进机关、进校园、进公共场所、进社区、进部队、进医院、进企业、进家庭),不断提升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投放率,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三)完善保障措施,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1.完善法规制度,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管理,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结合伊州区实际,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发改委、司法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伊州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实施多措并举,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积极争取国家及援疆省市资金支持,将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项目纳入专项规划及重点建设计划。在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基础上,采取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社会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加快做好资金保障。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体系项目建设及运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化激励政策,研究建立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机制和废品回收补贴机制,落实国家对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鼓励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积极推进市场化运行机制。(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委、住建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伊州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完善收费制度,健全收费机制。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应结合伊州区实际,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加大应用研究,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专题研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重点解决小型焚烧处理、焚烧飞灰处置、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问题,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科工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5.加强成效评估,强化监督指导。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工作成效评估联动机制,依据《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自治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等相关规定,采取联合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卫生城市”“园林城市”“节约型机关”等创建重要内容和城市建设管理考核内容,按照“一年一体检,两年一评估”的方式加强监管。(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伊州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1.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体制机制,伊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总责,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绩效考核内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伊州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构,要不断加强管理力量建设,健全区、街道、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明确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成员单位的责任清单,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街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2.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协同管理机制。各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强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公共服务下沉到社区,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附件: |
1.伊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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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伊州区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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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伊州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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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伊州区各部门(单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分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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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部门(单位)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料清单 |
附件1
伊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成员及职责分工
组 长: |
亚迪卡尔·吐尔洪 |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
副组长: |
于建民 |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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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勇 |
区政府副区长 |
成 员: |
郑连明 |
区政协副主席,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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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晓勇 |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区教育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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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海燕 |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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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丽 |
团区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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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辉 |
区妇联党组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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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斌 |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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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军 |
区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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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瑞 |
区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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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存教 |
区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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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明华 |
市生态环境局伊州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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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炜杰 |
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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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白克热·依米提 |
区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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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萍 |
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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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芳 |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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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强 |
区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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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梅 |
区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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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虎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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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宾 |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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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 军 |
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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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国 |
区园林绿化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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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亮 |
区供销社党支部副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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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不列力木·玉素甫 |
区环境卫生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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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昌海 |
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科长 |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梁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军同志及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完善工作。定期对各行业领域、部门系统、单位场所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培训、检查、考核、评比、通报以及年底绩效考核,并向社会公开,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区委宣传部:负责会同区住建局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曝光。动员组织志愿者参加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宣传指导,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文明素养。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部署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了解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督促和考核。负责对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考核。负责区餐厨垃圾收集转运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管理和处罚。
区发改委:负责协调指导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的审批和备案工作。指导做好流通环节中包装材料循环使用,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方式改革,探索研究符合伊州区实际的垃圾分类市场化收运、处理收费的价格体系。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各学校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垃圾分类进校园。编制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材料及“小手拉大手”活动方案,将生活垃圾分类内容纳入各学校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
区公安局:负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倒卖地沟油等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引导、监督社会团体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建设全区可利用废旧衣物收运处体系,建立追溯机制,公示废旧衣物去向。
区司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配合区住建局制定垃圾分类补贴机制和减量激励机制。
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及规划审核、审批,做好用地计划安排,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市生态环境局伊州分局:负责建立家庭源危险废物(有害垃圾)处置渠道,加强有害垃圾收运处体系监督。负责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监督垃圾处理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区住建局:负责会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同指导、督促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中转、转运、终端处理设施,并纳入工程验收项目。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垃圾分类补贴机制和减量激励机制。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区直各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建设与监督管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客运站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会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运营及场所的规范管理。
区文旅局:牵头做好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的垃圾分类设施设置等工作。督促引导伊州区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处理分类工作,统计报送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名称、地址、数量等信息。组织动员星级饭店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星级饭店评比的内容。
区卫健委:牵头做好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做好卫生系统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监督指导医疗行业垃圾分类,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与有收运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建立餐厨垃圾处置台账。督促指导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商业综合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按照“限塑令”要求落实相关规定,积极推广净菜上市,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负责督促农贸市场经营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绿色餐饮,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餐具。
团区委:负责定期组织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区妇联:负责组织发动全区妇女及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垃圾分类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工作。
各街道:负责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三级(街道级、社区级和物业级)指导员队伍,组织、指导、监督辖区居民和物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
其他各区直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履职,做好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附件2
伊州区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序号 |
项目分值 |
考核内容 |
评分细则 |
考核方式 |
得分 |
合计 |
1 |
组织领导(15分) |
领导体制(7分) |
1.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分);根据组织学习、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的情况酌情给分。2.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部)室,使经费有保障,责任有落实(2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3.建立例会制度。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3分)。(要有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签到表、会议照片等印证资料)未按要求完成的,每少一次扣0.5分,至扣完为止。 |
以材料审核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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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8分) |
1.按要求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效执行(2.5分);未完成本项不得分。2.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时下发通报进行整改(2.5分);未建立督促检查机制的,本项不得分,建立机制未开展检查的,扣2分,检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通报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至扣完为止。3.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每月按时向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表,每季度按时报告工作自查报告,及时提供上级需要的数据、信息材料等(3分)。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至扣完为止。 |
以材料审核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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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
生活小区垃圾分类特色模式创建(25分)
生活小区垃圾分类特色模式创建(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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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社区”为单位,开展特色模式垃圾分类小区,“2022年3月底前,完成街道特色模式垃圾分类小区”的目标,制定特色模式垃圾分类小区创建方案或者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3分);要求明确创建名单及完成时限,未开展的不得分。2.按照“四分法”,完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每个社区建成特色模式垃圾分类小区(4分),要求满足分类需求。3.垃圾分类小区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统计分类工作达到标准的居民户数;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数量、分类准确率等(6分)。未建立基础台账的不得分,根据台账编制情况酌情给分。4.明确垃圾分类宣传员及督导员,并于显眼位置进行公示(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5.开展入户宣传,向每家每户发放致居民的一封信、生活垃圾分类手册等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2分),每月至少一次,未开展的不得分。6.明确“社区”工作职责,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分类工作水平(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7.组织志愿者,调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工作(2分),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未开展的不得分,根据开展情况酌情给分。8.垃圾分类工作参与率高,其他垃圾中不混入厨余垃圾、有害垃圾(3分)。参与率低于50%不得分,高于50%按比例计分。 |
材料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合
材料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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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宣传引导工作 (15分) |
保障措施 (5分) |
1.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或计划,并组织实施(1.5分)。未制定的不得分,制定未组织实施的,扣0.5分。2.每月在街道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手段开展宣传(1.5分)。3.宣传经费落实有保障(2分),未落实不得分。 |
以材料审核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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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6分) |
1.利用户外显示屏、广告等载体,在小区公共区域、楼道、电梯、单元门广告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和分类常识宣传(2分)。2.组织文艺演出、趣味活动、有奖活动、知识竞赛、分类金点子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2分)。小型活动每月一次,大型活动每季度1次。未开展的不得分,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3.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活动(2分)。小型培训活动每月1次,大型培训活动每季度一次(培训人数不低于200人)。未开展的不得分,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以材料审核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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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活动(4分) |
1.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课堂教育(2分)。2.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学校、家庭、社区互动的实践活动(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以材料审核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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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
硬件配置(15分)
硬件配置(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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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专用宣传栏(4分)。根据实施区域大小设置1个或多个宣传栏,内容要突出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目标、责任义务和分类程序等,未设置不得分。2.设置公示栏(牌)(4分)。在实施区域醒目位置设置1个或多个公示栏(牌),内容为本区域分类投放点的布局引导图,小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及责任分工、督导员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未设置的不得分,设置不符合规范的,每少一项扣0.2分,至扣完为止。3.分类垃圾桶配置合理,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设施标识清楚,投放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投放需求(4分)。出现垃圾桶数量(容量)不足,导致垃圾满溢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至扣完为止;分类标示存在设置不规范、印刷模糊、颜色不正确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至扣完为止;4.分类垃圾桶设置点规范整洁(3分);地面未硬化处理,分类垃圾桶摆放杂乱、桶身外观不干净、残缺、破损、不密闭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至扣完为止。 |
以实地检查为主
以实地检查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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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类作业(6分) |
/ |
1.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要求,与相关企业或单位做好对接,实现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转运,日产日清(3分);随机抽查,未按要求组织分类转运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至扣完为止。2.垃圾转运站操作规范,群众无投诉(3分)。群众投诉1次并查实的扣0.5分,至扣完为止。 |
以实地检查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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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织动员(6分) |
/ |
1.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2.发动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2分)。3.建立垃圾分类奖惩榜、公示榜等激励督促制度(2分),未建立的不得分。 |
材料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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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分类效果8分) |
知晓率(4分) |
1.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街道居民知晓率分别不低于70%、80%、90%。知晓率检查方式为随机抽查,知晓率=知晓人数/抽查人数,每少1%扣0.5分。 |
以实地检查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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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率(4分) |
1.以“社区”为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特色模式垃圾分类小区打造,2022年5月底前,建成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覆盖率=垃圾分类覆盖小区数量/区域小区总数量*100%)。覆盖标准:督导员到位、分类收集设施到位、四类垃圾实现分类运输。按照任务总量,每减少1%,扣0.5分。 |
以实地检查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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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减)分(10分) |
加分项(10分) |
1.工作中有创新性举措(5分),例如在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实施模式、相关设施设备改进及配备等方面,形成创新成果。2.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受到市领导或市级以上(含市)单位肯定表扬的。(5分)。 |
以文件资料、设备实物等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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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项 (10分) |
1.被哈密市及伊州区督查通报批评的(-5分)。2.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实际开展,弄虚作假的(-5分)。 |
以文件资料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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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伊州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序号 |
项目分值 |
考核内 容 |
评分细则 |
考核方 式 |
得分 |
合计 |
1 |
组织领导(20分) |
领导体制(8分) |
1.本单位或者行业管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健全(2分);责任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是否明确(2分),未明确的不得分。2.是否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2分);研究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3分);要有会议印证材料,并根据组织学习、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的情况酌情给分。 |
以材料审核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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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制(12分) |
1.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行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或者工作计划,确定行业试点单位或区域(3分)。未制定的不得分,2.建立本单位或者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行业管理督促检查机制(2分),未建立的不得分;定期对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单位开展督促检查(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3.建立本单位或者行业管理系统生活垃圾工作台账,分别统计四类垃圾产量(5分),未建立的不得分,已建立的视台账完整程度酌情给分。4.每月按时报送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4分)。未按时报送或报送材料敷衍,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每次扣0.2分,未报送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以材料审核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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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传工作(20分) |
/ |
1.明确本单位及系统行业管理单位垃圾分类宣传员及督导员(3分),根据人员明确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酌情给分。2.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所辖区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4分),宣传活动要求每月至少1次,未开展的不得分。3.本单位或者本系统行业管理单位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活动(4分),培训活动要求每月至少1次,未开展的不得分,少一次扣0.5分,至扣完为止。4.发动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5.利用媒体、报纸、QQ群、微信公众号等手段进行宣传(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6.单位人员知晓率达到100%,行业管理单位知晓率达90%,(3分),每发现一人不知晓,扣0.2分,至扣完为止。7.党员干部是否带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2分),无相关印证资料的不得分。 |
以材料审核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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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配套设施建设(10分) |
/ |
1.本单位或者行业管理系统设置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比如宣传栏、公示牌等(3分),未设置或设置内容不具备指导性的不得分。2.本单位或者行业管理系统分类垃圾桶配置合理,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设施标识清楚,投放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投放需求(5分)。出现垃圾桶数量(容量)不足,导致垃圾满溢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至总分扣完为止;分类标示存在设置不规范、印刷模糊、颜色不正确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至总分扣完为止;3.分类垃圾桶设置点规范整洁,摆放整齐,桶身洁净,周围环境干净(2分)。地面未硬化处理,分类垃圾桶摆放杂乱、桶身外观不净、残缺、破损、不密闭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至扣完为止。 |
材料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 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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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分类作业(20分) |
/ |
1.按照《哈密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哈政办发[2020]45号)要求,明确分类投放责任主体(2分),未明确的不得分。2.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要求,与相关企业或单位做好对接,明确分类收运责任主体(2分),结合实际制定分类收运作业时间(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3.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现分类转运,其中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可进行暂存,定期清运外,其余垃圾需日产日清(5分)。随机抽查,未按要求落实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至扣完为止。暂存区域未分类,环境脏乱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至扣完为止,4.按照伊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配合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达标单位创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4分)。视工作开展情况酌情给分。 |
材料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 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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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类效果(20分) |
/ |
1.宣传工作认同度高,分类工作参与率高(3分)。随机抽查,每发现一人反映问题扣0.2分,至扣完为止。2.其他垃圾中不混入厨余垃圾、有害垃圾(4分)。随机抽查,每发现1次混合投放扣0.5分。3.不存在乱扔垃圾、垃圾混合收运问题(4分)。随机抽查,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至扣完为止。4.分类准确率达60%以上(6分)(分类准确率=已分类垃圾量/全部垃圾量*100%)。每减少5%扣0.5分,至扣完为止。5.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进展成效,并及时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工作动态(3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材料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 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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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分项(10分) |
/ |
1.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5分),工作中有创新性举措例,如树立了分类工作先进典型并积极推广,在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实施、激励措施、示范带动等方面形成有效模式。2.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受到区以上领导或市级及以上单位肯定表扬的,或以文件形式推广其经验做法的(5分)。 |
材料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 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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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伊州区各部门(单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分解清单
序号 |
责任单位 |
各单位共性任务 |
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 |
责任人 |
1 |
区委宣传部 |
1.建立本单位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至少确定1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员。制定本系统、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本单位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并将垃圾分类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考评管理,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本单位机关干部日常学习内容,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均达到100%。 3.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在本单位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暂存设施,垃圾分类标识设置准确、规范; 4.细化本单位垃圾分类、存放、回收、处置等环节流程和制度,按规定对“四类垃圾”分类进行处置,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准确率不低于80%; 5.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数量和去向,并每周通过环卫云平台向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报送数据台账; 6.每月末向垃圾分类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印证资料(文件、图片、视频等)、投递相关宣传稿件1篇,要求报送及时,资料完整。
|
1.区委宣传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 2.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曝光,每周组织志愿者参加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宣传指导,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文明素养; 3.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宣传任务中,每月牵头组织开展多中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4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扩大垃圾分类工作影响力。 |
鲁海燕 |
2 |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中心) |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检查、评估等机制; 2.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3.组织培训各公共机构及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 4.指导各公共机构及社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范,分类标识设置准确、清晰; 5.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作业形式、作业时间;“四类垃圾”的处置数量及分类准确率等; 6.按照生活垃圾分类需求配备相应运输车辆,做到标识统一; 7.积极配合宣传部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8.做好和各级各部门对接工作,按要求上报垃圾分类工作报告总结; 9.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垃圾分类开展不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执法检查。 |
梁斌 阿不列木·玉素普 |
|
3 |
区住建局 |
1.负责对物业管理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督促物业企业执行相关政策指令。配合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设施维护及分类实施等工作,并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企业考核内容; 2.负责将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及新改扩建的商用、行政、住宅工程按规划要求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纳入工程验收项目。 |
张军 |
|
4
4 |
区教育 局
区教育 局 |
1.督促中小学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明确机构设置及责任明确; 2.督促指导中小学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做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组织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实施方法、目标设定、阶段完成工作计划、实施推进方法、本校垃圾分类特色、垃圾分类课件大纲编制、数据台账表格设置等,方案制定中如有问题可由伊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指导; 3.统一安排各学校制定启动会策划方案,安排启动会时间、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4.将垃圾分类教育与学校健康教育、德育工作、环保教育相结合,让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提倡校园垃圾减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5.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分别纳入校长任职培训、环保师资培训、卫生人员岗位培训,以课程实施能力和指导能力为重点,培养一批骨干力量,组建专业师资团队; 6.组织少年宫、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鼓励学校、学生自主创新、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科技发明,鼓励学生开展废物利用的创新项目和艺术创造; 7.可回收物由学校收集联系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理;有害垃圾在环卫部门指导下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厨余垃圾联系有资质的厨余垃圾收集企业收集和处理;其他垃圾学校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鼓励学校联系、对接垃圾回收公益组织共同做好校园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 8.督促中小学结合各自实际,在教室、办公室、食堂等场所合理设置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满足实际分类需要。 9.学校、青少年宫、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在显著位置至少有2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图; 10.每月组织“小手拉大手”活动至少1次。积极推动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互动活动,带动身边的家庭成员和社区成员参与、践行垃圾减量与分类收集工作,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习惯。每周组织开展志愿行动1次。鼓励学生主动履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的责任与义务,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公益活动。经常性组织参观体验活动。每学期组织学生实地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生活垃圾处理场所1次,促使广大学生增强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并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
谢晓勇
谢晓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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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财政局 |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垃圾分类补贴机制和减量激励机制。 |
郑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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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生态环境局伊州区分局 |
1.建立家庭源危险废物(有害垃圾)处置渠道。负责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2.监督垃圾处理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3.做好有害垃圾的收集、转运工作,建立有害垃圾的数据台账报表,加强有害垃圾收、运全体系监督。 |
樊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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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1.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年度计划,设定工作目标,提出垃圾减量化措施,并要求各相关单位于一周内上交具体方案。 2.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研究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3.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公共机构工作人员掌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法,垃圾容器的收集物与分类标识相符,及时分类清运容器内的垃圾。 4.督促各公共机构要每月举办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次,组织相关制度、知识教育培训1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1次。 5.督促各公共机构按标准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分类投放指南。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做到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厨余垃圾按国家要求规范处置。 6.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定期公示生活垃圾清运量,按要求每周报送生活垃圾分类统计数据台账至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
王艳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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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交通运输局 |
1.负责指导、监督客运站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2.在公交站牌公益广告中设置有生活垃圾分类内容并进行宣传; 3.公交车、出租车车厢内至少张贴1处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或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4.出租车顶灯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内容; 5.制订交通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垃圾分类责任人和分类工作标准; 6.针对客运站、公交公司进行强化监管,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企业的年终考核,全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细落实。 |
郭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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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区商务局 |
1.负责制定和实施可回收物产业政策、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和管理,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体系建设。指导流通环节中包装材料循环使用,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 2.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生活垃圾清运体系有效衔接,提升再生资源与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率; 3.指导各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做好可回收物收运工作。 |
张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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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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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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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本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网吧、影院、宾馆、图书馆、文化馆、旅游景点、体育场所、公园等本系统内的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工作,协助本系统内各个形态的组织机构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2.各网吧、影院、宾馆、图书馆、文化馆、旅游景点,在显眼处至少张贴3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内容; 3.每月开展“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进家庭活动1次; 4.图书馆、文化馆、新华书店在显眼处设有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宣传; 5.运用多种形式在旅游景区景点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6.公共广场、景区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 7.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居民知晓率; 8.组织动员酒店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评比的内容。 |
潘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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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区卫健委 |
1.督促指导系统各医疗单位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及专职工作人员; 2.督促系统各医疗单位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标准配齐四种垃圾桶,并在门诊大厅、患者出入较多的地点加大垃圾桶设置密度和数量;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自媒体、张贴海报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普及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各医疗单位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图。 4.成立志愿者队伍,对各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 5.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暂存、转交、监督等工作台账,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内部通报; 6.将垃圾分类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有机结合; 7.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管。 |
王丽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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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农家乐、饭店及商业综合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农家乐、饭店及商业综合体等明显处张贴悬挂不少于3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告;在显眼处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3.指导餐饮服务企业开展绿色餐饮,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与有收运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做好餐厨垃圾处置台账并要求其每周上报。督促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限塑令”要求落实相关规定,积极推广净菜上市,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4.配合区直相关部门(单位)组织辖区酒楼、中小餐馆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引导其在菜单上明示菜品份量,合理搭配菜品,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推行“光盘”行动,培育餐饮文明新风,为餐厨垃圾的源头减量创造条件。 |
刘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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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街道办事处(社区) |
具体负责落实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属地管理工作,建立试点小区、成立三级(街道级、社区级和物业级)指导员队伍,组织建立长效机制的垃圾分类督导团队,参考试点小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辖区居民、物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所辖社区发挥社区自治力量,因地制宜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创立特色生活小区垃圾分类模式;有效组织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制定、宣贯培训、督导执行、数据台账报表及考核工作。 |
梁丽 张新华 季庭军 张斌 李建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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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依照住建部等12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伊州区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尽快出台新的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尽快制定出台伊州区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差别性收费制度,提高混合垃圾的收费标准,积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建设运营的费用来源,形成垃圾分类良性循环体系运行。 |
杨瑞 |
附件5
各部门(单位)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料清单
一、区教育局
(一)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全区推开,实现“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4分)。
1.进校园情况(1分)。
(1)应纳入学校数量 个;
(2)已纳入学校数量 个;
(3)已纳入学校占比:工作方案文件。
(二)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各生活垃圾分类教材或知识读本(1分)。
1.纳入课堂教学(1分)。
(1)说明:200-300字精炼文字描述即可;
(2)相关文件;
(3)照片。
2.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1分).
(1)本季度累计开展活动次数 次;
(2)活动情况描述:相关文件、照片等。
二、区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伊州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配合
(一)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1分)。
1.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制止或查处的(1分)。
(1)制度文件;
(2)措施说明及成效(200-300字精炼文字描述即可);
(3)检查通报等相关文件、照片。
(二) 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1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1.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的(1分)。
(1)制度文件;
(2)措施说明及成效(200-300字精炼文字描述即可);
(3)检查通报等相关文件、照片。
三、区商务局
(一)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1分)。
1.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的(1分)。
(1)制度文件;
(2)措施说明及成效(200-300字精炼文字描述即可);
(3)检查通报等相关文件、照片。
四、区文旅局
(一)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1分)。
1.采取有效措施,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1分)。
(1)制度文件;
(2)措施说明及成效(200-300字精炼文字描述即可);
(3)检查通报等相关文件、照片。
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倡导“绿色办公”(1分)。
1.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1分)。
(1)制度文件;
(2)措施说明及成效(200-300字精炼文字描述即可);
(3)检查通报等相关文件、照片。
2.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2分)。
3.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1分)。
(1)相关方案文件。
4.有效实施的(1分)。
(1)措施说明(200-300字精炼文字描述即可);
(2)相关文件;
(3)取得成效(文件资料证明);
(4)已覆盖的公共机构台账。
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一)提供报送当月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执法案卷。
七、区环境卫生中心
(一)城区居民投放点总数 个(共2570)。
(二)统一运输车辆分类标识 (1分)。
1.统一标识标准或通知等、各类收运车辆标识的图片;
2.图片。
(三)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 (1分)。
1.分类收运方案或线路图等文件.
(四)装载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现象(1分)。
1.操作规范、包含“抛洒滴漏”的检查标准、定期检查通报等文件。
(五)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管理规范(3分)。
1.厨余垃圾分类收运、日产日清(2分)。
(1)采取措施说明(200-300字精炼文字描述即可);
(2)图片;
(3)相关文件。
(六)建立密闭、高效运输系统(1分)。
1.采取措施说明(200-300字精炼文字描述即可)。
(1)图片;
(2)相关文件。
(七)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分)。
1.有害垃圾分类收集(1分)。
(1)收集操作规范;
(2)图片。
2.贮存和运输等环节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规范要求(1分)。
(1)相关文件;
(2)图片。
八、各街道办事处牵头,辖区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配合
(一)加强联系群众,开展入户宣传活动(1分)。
1.入户宣传情况(1)分。
(1)本季度累计入户宣传居民户数 万户 入户率。
(二)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2分)。
1.选择城市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形成经验做法的(1分)。
(1)社区开展试点的文件;
(2)经验做法(总结性材料,突出亮点200-300字精炼文字描述即可)。
2.基本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的(1分)。
(1)长效机制说明;
(2)相关制度文件。
(三)结合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2分)。
1.基层党组织定期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的(1分)。
(1)开展情况(200-300字精炼文字描述即可);
(2)制度文件;
(3)会议通知或会议纪要。
2.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的(1分)。
(1)开展情况(200-300字精炼文字描述即可);
(2)制度文件;
(3)会议通知或会议纪要。
(四)以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2分)。
1.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1分)。
(1)制度说明;
(2)自治制度文件。
2.定期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的(1分)。
(1)开展情况;
(2)制度文件;
(3)会议通知或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