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结合伊州区实际,制定《2022年伊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下称简称《方案》)。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新建城〔2020〕9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建城〔2021〕43号)、《2022年推进哈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伊州区作为哈密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工作的主要实施区域,2022年要在伊州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各街道辖区内的生活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区域、商业综合体、餐饮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实施垃圾分类前端收集设施建设全覆盖。2022年12月底,实现全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显著提升,投放准确率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终端处理设施基本建成。为持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加快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和谐伊州,特制定该《方案》。
二、《方案》制定过程中,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进行总结和梳理,按照“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党政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的原则,借鉴了其他市区的做法,研究形成《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方案》共二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同时,另附《伊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伊州区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伊州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伊州区各部门(单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分解清单》《各部门(单位)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料清单》,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常开展。
四、制定《方案》的工作措施是什么?
答:推进伊州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工作措施有: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大教育引导,努力推动习惯养成;完善保障措施,加快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等四个方面。
五、制定《方案》实施步骤及范围是什么?
答:2022年伊州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各街道辖区内的生活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区域、商业综合体、餐饮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实施垃圾分类前端收集设施建设全覆盖。2022年12月底,实现全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显著提升,投放准确率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终端处理设施基本建成的工作目标。
实施范围包括:伊州区城市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属地管理的居民小区。强制分类类别实行四分法,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
六、《方案》保障措施的内容是什么?
答:推进伊州区垃圾分类工作保障措施共有五个方面。即:完善法规制度,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实现多措并举,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完善收费制度,健全收费机制;加大应用研究,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成效评估,强化监督指导。
伊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