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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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4-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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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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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草原禁牧令政策解读(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草原保护与生态恢复为目标,以民生改善为根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农牧民生活改善、草牧业生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牧区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坚持“四稳定”原则,保持政策目标、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基本稳定,伊州区继续按照上一轮补助奖励标准和面积测算补奖资金,依据近年来草原生态保护成效及草原生态检测数据,本着“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结合实际进行适当调整,确保政策实施的连贯性,稳定农牧民的政策预期。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

三、起草过程

2023年8月,自治区党委第十巡视组检查区林草局工作时,提出缺少2021年之后五年的禁牧令。区林草局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涉及乡(镇)对禁牧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建设进展、起草背景认真研究讨论,书面征求涉及乡(镇)意见建议,并将实施结果在涉及乡(镇)、村公示公开。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草原禁牧令》初稿,并提请伊州区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后,决定对涉及乡(镇)部分天然草原实行禁牧。

四、主要内容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草原禁牧令》共有五项内容:禁牧范围、禁牧时间、禁牧区内应严格遵守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附则。

(一)禁牧范围

禁牧草原总面积 429.09 万亩,分三部分:

(一)水源涵养地禁牧区 7 万亩

1.哈密白石头水源涵养地禁牧区

(二)喀尔里克冰川周边草原禁牧区 43.765 万亩

2.喀尔里克冰川周边草原禁牧区

(三)以温性荒漠类草地为主的禁牧区 378.32万亩

3.伊州区东天山南坡禁牧区

4.伊州区沁城乡芨芨台村禁牧区

5.伊州区奥莫尔南缘禁牧区

(二)禁牧时间

2023 2025年内,上述禁牧区域全面实施禁牧

(三)禁牧区内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四)严格责任追究

(五)附则

1、本禁牧令由哈密市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2、本禁牧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