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基本情况
花园乡是农业型乡镇,位于哈密市伊州区,距伊州区以南10公里、区域面积331.2平方公里。下辖8个行政村、1个社区。
二、编制过程
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开展以来,花园乡按照乡镇主体、自下而上、稳慎推进的工作思路,分三个阶段完成清单编制工作。第一阶段,全覆盖、无遗漏梳理工作事项。第二阶段,逐项整合凝练、流程再造,形成履职事项清单初稿,经区履职事项专班评估后,进入第三阶段。第三阶段,通过“三上三下”征求意见,市、自治区逐级审核把关,形成花园乡履职事项清单。共有履职事项230项,其中,基本履职事项93项、配合履职事项90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47项。
三、清单内容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是本乡必须为、负全责的事项。主要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稳定、民族宗教、社会管理、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及消防、市场监管、投资促进、人民武装、综合政务21个类别,共有基本履职事项93项。
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是以上级部门为主负责、乡镇为辅配合的履职事项。主要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社会管理、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及消防、市场监管、商贸流通、教育培训监管、综合政务18个类别,共有配合履职事项90项,涉及37个部门(单位)。
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是与本乡镇工作没有直接关联的事项,专业技术性强、经评估乡镇(街道)无力承接的事项,以及长期未实际履行的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7个类别,共有上级部门收回事项47项,涉及16个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