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614006/2024-015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林草局
  • 成文日期:2024-06-28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关于对《伊州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方案起草背景

2023年10月9日-11月20日,伊州区林草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伊州区农田防护林退化现状进行摸底调查,伊州区现有耕地面积66.95万亩,现有农田防护林面积2.49万亩(其中保存率60%以上1.14万亩,保存率60%以下1.35万亩),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哈密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23〕51号),耕地和农田防护林配比6%以上,伊州区农田防护林和耕地比例严重失调,伊州区农田防护林面积需在4.1万亩以上,才能达到以保护农田、保障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的目的。

   2020年,伊州区清退土地涉及0.3万亩农田防护林无水灌溉,伊州区出台了农田防护林用水量400立方米/亩,伊州区部分乡(镇)的土壤性质为沙土地,渗透性强、蒸发量大,400立方米/亩水无法满足灌水需求,诸多因素导致退化严重。

   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1月30日国家审计署在伊州区审计反馈推送138个图斑、面积553.53亩,涉及14个乡镇,园区“三北”人工林变为沙荒地,需进行补植补造整改。

   2023年12月22日,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哈密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23〕51号)下达伊州区2023年-2028年新建、修复农田防护林3.65万亩。

   2024年1月20日,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伊州区农田防护林现状和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哈密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23]51号)起草了《伊州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2024年2月6日,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将《伊州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草案)印发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个部门和二堡镇等17个乡(镇)、园区、街道,征求意见建议,收到意见建议32条,对方案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

   2024年3月1日,伊州区林草局根据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新问题请区政府审议。

   2024年3月4日,伊州区林草局组织在召开2024年林草重点工作会议上研究通过方案。伊州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陶永明强调,认真贯彻落实方案中各项目标任务,要将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承担主体责任,履行主体管护义务,明确管护措施,层层压实管护责任,确保每一条林带都有人管护。

  二、方案要点

   (一)工作任务

   1.加大农田防护林新建、修复力度。各乡(镇)、园区、街对辖区范围内农田防护林新建、修复承担主体责任,督促农户补植补造工作任务面积3.65万亩,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2023年-2025年)完成新建、修复农田防护林1.83万亩,第二阶段(2026年-2028年)完成新建、修复农田防护林1.82万亩。

2.政策补助资金标准。一是各乡(镇)、园区、街道自行采

购苗木。二是新建、更新改造3500元/亩。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园区、街道严格按照伊州区林长办要求,结合《伊州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对各自辖区范围内农田防护林新建、修复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摸清新建、修复苗木数量底数,逐块逐户细研判、到组到户抓落实把任务落到人头上,要把握时间节点,利用春节植树造林时机,采取“无林地新造林、原址补植补造、修复”方式,加快工作进度, 与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

                        

                             伊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