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结余资金实施项目的公示

来源:伊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日期:2024-05-24 12:05 【字体: 【打印本文】
  • 索引号:010614006/2024-0133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伊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成文日期:2024-05-24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伊州区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007万元,实施项目6个,产生结余资金60.38万元,经哈密市伊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实施项目2个,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对伊州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结余资金实施项目。进行公示如下:

一、伊州区二堡镇土壤耕整机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伊州区二堡镇托干卡尔尼村,园林场

项目建设内容:新购置联合整地机2台。

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3万元,地县配套资金0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州区二堡镇人民政府高勇

绩效目标:1.该项目建成后可为本区域耕地的平整提供服务;2.该项目建成后每台为村集体产生不低于2600元/年的收益;3.该项目建成后产权一台归属托干卡尔尼村村集体所有,一台归属园林场村村集体所有,由所在项目村村集体负责运行和维护。

二、回城乡建国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回城乡建国村

项目建设内容:一台拖拉机及配件设施设备

资金规模及来源:项目总投资49.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7.38万元,地县配套资金1.98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

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伊州区回城乡人民政府   图尔荪·克热木。

绩效目标:1.该项目建成后可以为回城乡辖区提供农机服务;2.该项目建成后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约为3万元;3.该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建国村村集体所有,由所在项目村村集体负责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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