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15时13分,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大南湖七号煤矿,发生1起亡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遵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统计核销、信息公开”原则,已将该事故情况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伊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密市公安局伊州区分局等部门(单位)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询问和综合分析,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现对该事故提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地址:哈密市伊州区融合南路59号,电话:0902-2265863,邮编:839000)
哈密市伊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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