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单位):
《2024年度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2024年伊州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说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原、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和公布。
三、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
(一)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刻认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重要意义,压实工作责任,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抓紧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各环节具体任务,及时完成决策草案拟定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出台。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履行相关程序或履行程序不规范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决策部门要认真做好决策相关内容的全过程记录、归档工作,并依法规范管理。
(四)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需新增或者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并及时报送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审核汇总后报区政府,区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对决策目录进行调整并公布。
(五)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六)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2024年度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伊州区醇基等液体燃料安全管理办法 |
伊州区应急局 |
2 |
伊州区关于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分类分级安全 监管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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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伊州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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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伊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 |
伊州区发改委 |
5 |
伊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调整方案 |
|
6 |
伊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 |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伊州分局 |
7 |
伊州区2023-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
8 |
伊州区科技创新奖励政策管理办法 |
伊州区科工局 |
9 |
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 |
伊州区财政局 |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