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614006/2023-01435
  • 发文字号:〔2023〕69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文机关: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07-05
  • 主题分类:政府文件

伊区政发〔2023〕69 号关于印发2023年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次数:   【字体:

伊区政202369

关于印发2023年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单位):

2023年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伊州区第5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经区委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说明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原、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和公布。

三、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

(一)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刻认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重要意义,压实工作责任,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抓紧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各环节具体任务,及时完成决策草案拟定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出台。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履行相关程序或履行程序不规范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决策部门要认真做好决策相关内容的全过程记录、归档工作,并依法规范管理。

(四)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需新增或者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并及时报送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审核汇总后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对决策目录进行调整并公布。

(五)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六)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2023年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伊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区应急管理局

2

伊州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区应急管理局

3

伊州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区应急管理局

4

伊州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区应急管理局

5

伊州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

区应急管理局

6

伊州区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

区应急管理局

7

伊州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区应急管理局

8

伊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

区文旅局

9

伊州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区文旅局

10

伊州区残疾人事业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

区残联

11

调整修订《伊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计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区发改委

12

哈密市伊州区农村供水实施细则

区水利局

13

哈密市伊州区乡村产业发展规划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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