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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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5-0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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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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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区政办发〔2025〕10号 关于印发2025年度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0   浏览次数:   【字体:

伊区政办发〔202510

关于印发2025年度伊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单位)

2025年度伊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2025年伊州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刻认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办理程序要求,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二、决策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目录》事项的承办与执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对列入《目录》的事项,按计划加快办理进度,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法定程序,务必于年内完成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于审议通过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决策执行单位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发现重大行政决策存在问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决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决策目标实现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决策承办单位和执行单位要认真做好决策相关内容的全过程记录、归档工作,做到依法规范管理。

三、《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变化等实际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目录》的,由承办单位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依据,按程序提出新增或者调整意见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审核汇总后提请区政府研究审定。

四、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财政预算调整

区财政局

2

伊州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区住建局

3

伊州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

实施细则

区发改委

4

停止征收伊州区巡游出租汽车

营运证特许权有偿使用费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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