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614006/2022-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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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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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区政办发〔2022〕15号 关于印发《伊州区贯彻落实<哈密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   浏览次数:   【字体:

伊区政办发〔202215

于印发《伊州区贯彻落实<哈密市“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年”工作方案>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园区管委会

    《伊州区贯彻落实〈哈密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4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电话:2393812             

伊州区贯彻落实《哈密市“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年”工作方案》任务分解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根据《哈密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伊州区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包容开放的投资环境、降本增效的产业环境、独具魅力的人才环境、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营造有利于集聚更多先进生产力、生产要素的营商环境。严格依法办事,转变政府职能,以基层治理为重点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伊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聚焦营商环境短板,以服务企业群众需求和突出问题为导向,落实长效机制,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审批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创新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使全区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进一步迈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激发更多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释放更多红利,攻坚克难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取得更大突破,持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标杆提供坚强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1.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数字政府建设

1)加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紧跟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度,配合哈密市做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推进以网上办事大厅为龙头的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建立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打通“数据壁垒”,最大限度“让数据多跑路”,实现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办”,持续提升数字政府对“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能力。

责任领导:于建民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2)及时更新发布政务信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办好伊州区政府网,充分利用伊州零距离、伊州好地方、抖音、快手等平台,全媒体发布政务动态、政策解读、招商项目、办事流程、服务指南等各类政务信息,推动数字政府改革成果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责任领导:张佳儒

牵头单位:区融媒体中心、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3)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效支撑区域一体化发展和跨省业务协同,推动各重点领域的业务流程再造,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及时认领、录入、发布“跨省通办”事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责任领导:张佳儒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委、残联,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

2.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提升。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从方便企业办理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角度出发,按照“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将水、电、暖、气报装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程序,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平台的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审批,实现“一个系统”统一管理、“一个窗口”综合服务、“一张表单”申报材料、“一套机制”审批运行,确保2022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0—60个工作日。

责任领导:李建勇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配合哈密市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主题式、套餐式集成服务,公布标准化办事指南和流程图,落实首办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结果反馈制,并全部在一体化平台办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在2021年梳理形成的50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上,2022年底前,落地实施20件联办“一件事”。

责任领导:于建民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二)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构建形成全市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有效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

责任领导:于建民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2.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精简申报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规范一次性告知,对办理程序、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要素进行公开公示,优化部门内部审批,同一部门不得要求企业重复提供相同资料,优化“多测合一”“多评合一”“多证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审批模式,并建立健全首问责任、责任追究、效能评估等制度,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部门信息联通共享,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推广全程帮办、容缺后补、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来回跑等问题。

责任领导:于建民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3.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坚持“权责利”“人财物”相匹配原则,依法依规将更多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优化布局综合受理窗口,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区直各部门(单位)放得下,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力争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就近办理。

责任领导:于建民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4.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服务模式。区直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梳理编制“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由政府统一印发。加大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管,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及时补齐资料,规范管理。

责任领导:于建民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5.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优化布局水、电、气、暖、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扩大免费停车区域和范围,规范管理停车车位,增加部分路段夜间停车泊位。在规模较大的小区设置水、电、气、暖自助销售终端,方便居民就近购置,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度。完善高新园区内市政及生产生活设施,增加园区内部公共交通路线,解决工人出行难问题。

责任领导:李建勇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执法局

(三)着力破解要素制约,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1.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开展隐性障碍专项清理行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及限制竞争行为等依法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做到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严格落实公平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打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于建民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

2.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要素交易机制,使更多资源要素的流转和聚集由市场主导,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做到合理有序开发,最大限度发挥土地、风、光、水等资源的经济优势。

责任领导:于建民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科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创新服务产品,积极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化的金融服务,满足各类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配合哈密市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信易贷”平台的推广使用,积极推出线上产品,加大线上贷款投放力度,积极创新信贷产品,优化信贷流程,进一步压缩信贷审批时限。切实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规范融资收费,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深化政府部门、银行机构、担保公司三方合作,扩大对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积极争取给予免担保金、风险分担、代偿宽限期等优惠条件,维护企业和担保机构的正当权益,推动建立平等、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培育企业诚信意识,全面实施“诚信纳税”贷,加强银税协调合作,引导企业做好信贷投入的基础性工作,提升信用等级,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

牵头领导:于建民

牵头单位:财政局、税务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4.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竞争机制。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部门(单位)严禁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指定中介机构。按照“清理取代一批、整合归并一批、精简规范一批”的原则,全面梳理本地中介服务事项,公开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和承诺时限,推行清单制管理、标准化管理、分类别管理。

责任领导:李建勇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优化政策环境,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坚持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共同发力,强化企业发展的要素配置。充分发挥融媒体与政务服务融合效应,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对原有的优惠政策及时更新,编制统一优惠政策手册。推行涉企普惠性优惠政策“免申即享”模式,真正让政策直接落实到市场主体。开展服务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暖心行动,加强对水、电、气、暖等行业的价格监管,持续为市场主体降低成本。加大对地产产品的支持力度,提升竞争力。

责任领导:于建民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科工信局

6.强化规划执行。实施“多规合一”,使各类规划相互补充、协调统一,依法维护规划权威性,不得随意更改规划,真正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把尺”,一张蓝图绘到底。狠抓规划落实,及时召开规委会,研究审定项目规划,提升规划为项目服务的能力和效率。

责任领导:李建勇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分局

责任单位:发改委、住建局

7.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引导企业树立科技创新意识,帮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站等创新平台,重点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创新平台提档升级;鼓励企业在伊州区设立研发总部、研发分支机构、院士工作站,建立起与伊州区产业发展相适应、创新资源高效集成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责任领导:项涛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8.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就业质量。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加大技术工人的培养培训,采用定单培训、定向培养方法,建立招生与招工同步、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缓解当前企业结构性用工难问题。加大就业岗位宣传,采取线下招聘会,线上直播招聘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好企业人员招聘工作,并通过伊州零距离定期发布就业岗位信息,扩大知晓面。

责任领导:于建民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度供给。要充分听取群众、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制订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加强重点领域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及时制定、修改、废止有关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作出涉及企业重大利益的决策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意见,切实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

责任领导:陈立文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2.规范执法监管行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区执法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各执法单位的执法职责和执法领域,将重叠部分梳理整合,明确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理清职能边界。配合哈密市制定《哈密市联合执法办法》,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等领域的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梳理编制免责清单,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以宣传法规、批评教育为主,不予行政处罚。

责任领导:陈立文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2)实施更精准更有效的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梳理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监管事项,加强对日常监管事项的风险评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高风险环节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严格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加快伊州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度,加快归集整合信用信息,形成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

责任领导:项涛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3.利用好“政企直通车”机制,畅通企业诉求渠道。

1)采取工作餐会、点对点座谈交流会、干部下沉等方式主动收集企业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定期沟通互动机制,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对企业诉求属本级办理的限时办结、需要上报的限时报出、不能办理的限时告知。

责任领导:项涛

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2)健全完善重点企业挂钩帮扶措施,发挥领导包联企业和项目机制作用,深入企业项目现场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困难诉求。

责任领导:于建民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4.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建立案件执行联动机制,切实发挥法院执行工作主力军作用,打通部门信息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各相关部门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强化依法履职,加大被申请人财产线索和人员行踪信息追踪的工作力度,对财产线索和人员行踪信息追踪不得转嫁申请人收集。常态化开展长期未结案件的评查、问责、清理工作,把长期未结案件办结实效作为落实审判管理职责的硬指标。充分发挥法院金融调解中心的“纽带”作用,拓宽企业和金融机构沟通交流渠道,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陈立文

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5.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力度。

建立健全诚信监督体系和政务诚信档案,坚决兑现各级各部门已出台的优惠政策和签约合同中的承诺事项,严禁在落实政策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藏着不给、拖着不办、严肃查处刁难企业、推诿扯皮等致使政策不落地的行为。加大政府清偿欠款力度,降低企业清偿成本,区直各部门(单位)全面摸清拖欠企业账款情况,将政府欠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台账清单,制定还款计划,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责任领导:于建民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对推动伊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好落实、亲自督促协调。同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沟通协调和研究解决“放管服”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项抓好落实,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20日前报区政府232办公室。

(二)扎实有序推进。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局面。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把各项工作往细里抓、往实里做,切实做到有形、有感、有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放管服”改革办与政府办督查室等部门联合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区直各部门(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组织实施不力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赋分依据,切实保障各项改革措施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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