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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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614006/2021-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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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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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区政办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应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哈密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应用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伊州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分管负责人,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机制,立足实际开设和用好政务新媒体,明确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避免盲目开设,后期无人运维,出现内容长期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的政务新媒体。

二、严格审核发布,强化日常运维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内容发布审核,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完善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机制,对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日常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进行排查整改,不断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

三、压实监管责任,加大自查整改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对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各类政务新媒体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分类整治,确属无力保障的,要及时按程序关停注销(个别计划注销或关停账号无法处理的一并上报);疏于管理的,要抓紧补齐短板,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互动规则;属于工作失误的,要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与监督考核。各部门(单位)于4月28日前将排查情况(见附件1、2)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直单位负责其下属单位数据的汇总上报)。

附件:1.拟保留政务新媒体名单

2.拟新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名单

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严超年  联系电话:0902-2262216)


附件1

拟保留政务新媒体名单

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账号名称

开设主体

账号类型

工作负责人

账号联系人

姓名

职务

手机

座机

姓名

职务

手机

座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拟新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名单

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开设主体

单位唯一标识码

新媒体标识码

账号名称

平台

处理方式

原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伊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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