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哈密-敦煌第三回750千伏线路工程(新疆段)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哈密-敦煌第三回750千伏线路工程(新疆段)
(二)建设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三)建设地点:哈密-敦煌
(四)工程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哈密75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敦煌750kV变电站扩建工程;哈密750kV变电站-敦煌750kV变电站第三回750kV输电线路新建工程,起于哈密750kV变电站,止于敦煌750kV变电站,全线按单回路架设,输电线路长约397.5km。项目途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十师新星市。
(五)项目总投资:87909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工程建设涉及的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及附近的单位和组织、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二)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引发哪些不稳定问题;您对本工程征地等方面的态度或要求;您认为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您的其他一些有关社会稳定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风险调查-公众参与-编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联系人:王炜029-87506183
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运琦 029-89583764
联系电话:0902-2233352 0902-2252001(传真)
伊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