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投科哈密市烟墩20万千瓦园区低碳转型风储一体化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投科哈密市烟墩20万千瓦园区低碳转型风储一体化项目
(二)建设单位:哈密投科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
(四)工程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建设规划总容量为200MW的风电场,拟安装32台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置32台35kV箱变,同时配置2万kW/4万kWh储能设备。200MW风电和2万kW/4万kWh储能装置分别以8回集电线路和1回集电线路接入本项目新建的1座220kV升压汇集站,再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木禾220kV变电站实现并网,送出线路选用LGJ-2×630型号导线,长约35km。
(五)项目总投资:92380.66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工程建设涉及的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及附近的单位和组织、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二)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引发哪些不稳定问题;您对本工程征地等方面的态度或要求;您认为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您的其他一些有关社会稳定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风险调查-公众参与-编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密投科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陆依铭 0902-2209106
报告编制单位:新疆华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双 576900616@qq.com
伊州区发改委联系人:阿布来提
联系电话: 2233352 2252001(传真)
2024年3月7日